宿州市开发区德龙大酒店:原告宿州市佳和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空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你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85766元,本案受理费用,由你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提交证据和答辩状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州开发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宿州市 桥区人民法院朱戊子:本院受理郁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总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张红利:关于原告王丽平、王小理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及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323民初29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12358.25元;2、被告张红利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4332.53元。本案受理费8546元,由原告王丽平、王小理负担2000元,由被告张红利负担654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杨建民:本院受理原告陈爱芹与被告徐超和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河南恒纳德置业有限公司、商丘市卡沃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鸿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河南恒纳德置业有限公司、商丘市卡沃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曾建坤:本院已受理原告石春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举证、告知诉讼风险、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王海军、高素华、高召、陈明超:本院受理(2018)鲁1726民初891号原告鄄城县富桥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杨晓龙:本院受理杨晓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给付借款63000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仙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韩学英:本院受理王春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1、原告与被告离婚;2、无共同财产、无债权、债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仙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林琳、鞍山市苑洪祥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辽0303民初3352号原告于鑫晶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卢祥伟:本院受理(2017)辽0303民初3418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洪洋:本院受理(2017)辽0303民初3663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原志强、河南省通雅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原告孙建国诉被告常雪菲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150万元本金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从2016年12月19日开始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2、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目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定于2018年9月4日上午9时在夏邑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望你按时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马花荣:本院受理原告程利战诉你民间借货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1426民初26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马花荣所有的坐落于夏邑县步行街中段西侧的房屋一套予以查封,产权证号为:2010126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辨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李攀、陈玉兰:原告马乾龙诉你们与孟能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夏邑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望你们按时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王凤平申请宣告王振远(又名王行)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王振远(又名王行),男,1933年3月3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0527193303300017,住河南省内黄县城关镇硝东二路9号。于2013年12月30日起,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王振远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厉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郑纪中:本院受理原告王保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届满后于2018年8月14日9时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李向阳:本院受理原告张永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山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更正: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3日在《消费日报》的一则公告中,原被告“范新建”应为被告“范新健”。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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