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294期 >2018-05-21编印

浙江出台《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
刊发日期:2018-05-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毛华敏 □ 汤颖枭)什么是食品小作坊?它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操作上又有哪些要求?这些问题将不再模糊,5月14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标准将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自有商品经济开始,便有了食品小作坊。在尚未有食品工业概念的古代,除了自给自足,食品小作坊便是食品的主要来源。到了现代,食品工业蓬勃发展,但是依然离不开食品小作坊,作坊里生产的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味食品总有自己的拥趸。同时,食品小作坊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就业的重要手段,不能一禁了之,堵不如疏,疏不如引,引则要靠规范化监管。

据介绍,至2017年底,浙江省建档的小作坊总数是7194家。这个数据,是去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小作坊整治后的结果,整治开始前,浙江全省调查掌握的小作坊共有15213家,其中无证照约占65%,季节性生产约占40%,66%无产品标准,36%使用食品添加剂,90%产品在县域范围内销售,涉及的主要食品是豆制品、茶叶、米面制品、蛋制品、糕点、炒货、酒类等传统食品加工,从业人员约8.4万人。

对于监管者来说,7194家食品作坊纳入登记建档只是第一步,最关键的是,要对其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监管。浙江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处长潘红表示,此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的发布实施,填补了食品小作坊管理规范的空白。《规范》对食品小作坊作了定义,框定固定从业人员不超过7人,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规范》着重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进行统一规范;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如虫害控制、个人卫生控制、清洁消毒、食品检验、追溯、召回、从业人员体检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因此,在浙江,随着《规范》的出台并实施,以往食品小作坊粗放式的发展走到了尽头,取而代之的或是规范化、标准化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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