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翰墨总第4292期 >2018-05-17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5-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古祥友:本院受理原告蒋维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15日,举证期为送达之日起30日,本案定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镇子人民法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李俊林:本院受理原告刘碧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栾朋:本院受理原告倪国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宋凤香【宋凤娟】:本院已受理原告于景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21民初第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宋凤香【宋凤娟】、张中明:本院已受理原告于景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21民初第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杨月:本院已受理原告付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21民初第2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罗洪祥:本院已受理原告何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21民初第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兰忠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路海兴:本院受理原告平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王颖:本院受理原告窦伸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宗四花:本院受理原告崔建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崔建亭要求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河南恒纳德置业有限公司、商丘卡沃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前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6月11日10时至2018年6月12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第一次公开拍卖王自成名下的位于夏邑县南区栗城新苑二号楼东单元19-20层西户1903号房产,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440000元,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二O一八年五月十日魏均生:本院受理原告王凤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弥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郭爽:本院受理马富申请变更监护人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1224民特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四面城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凌自彬、刘令芝:本院受理原告凌同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贾晓明:本院受理原告辽宁雨虹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贾晓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0303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韩学顺:本院受理(2017)辽0303民初1019号原告鞍山经济开发区金正保温材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杨会敏、刘金祥、杨红军:本院受理原告于秀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222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门军良、王静茹、贾坤茂、贾晨威:本院受理原告王中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627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12日10时至2018年6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通许县纵五路南段西侧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十间冷库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党文敏:本院受理原告徐建锋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的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杨乾坤、陈娜:本院受理原告韩志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辨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杨乾坤、陈娜:本院受理原告李德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辨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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