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290期 >2018-05-15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5-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李进华:本院受理原告李爱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河南堡垒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胡伟芳: 本院受理原告罗伟锋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孙天福、孙天霞:本院受理(2018)豫1503民初3435号孙天英与追加原告孙天梅、孙健翔诉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李国勋:本院受理庞邻诉你不当得利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25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张昌莲:本院受理原告马云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经开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郭照山:本院受理原告郭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21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张纲领:本院受理原告史守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21民初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驻马店市静浩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原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诉被告驻马店市静浩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02民初7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胡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周国涛(410126196705231435):本院受理原告王庆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封丘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谢春轩、范翠红: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封丘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王勇:本院受理原告陈兴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李永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洪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7月19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张廷江:本院已受理原告王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判决你偿还因新建房屋购买瓷砖和铝合金门窗所欠货款497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罗美:本院受理袁继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通贤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崔旭华、牛丹丹:本院受理原告杨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程国宾:本院受理原告吴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35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杨文彬:本院受理原告魏喜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3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限被告杨文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4600元;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共计365元由被告杨文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杨文彬:本院受理原告于战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3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限被告杨文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欠款1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共计265元由被告杨文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杨文彬:本院受理原告于战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3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限被告杨文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9818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共计745元由被告杨文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王巍延:本院受理原告张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62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王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岳永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621民初4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郑开生、蒲琼华:本院受理原告蒲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川1921民初25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蒋中原:本院受理原告荣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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