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287期 >2018-05-10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5-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赵光春、邹菊兰:本院受理原告何国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告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赵光春、邹菊兰:本院受理原告何国江与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告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王毅、赵桂菊:本院受理原告郭亮与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告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屈中文:本院受理原告张潘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告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邓泽权:本院受理原告谭正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921民初4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张献民:本院受理原告郭晓梅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2018)豫1621民初1473号,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王漫红:本院受理原告郭文强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2018)豫1621民初1308号】,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李雷:本院受理原告闫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贺宁: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对你进行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0000元、利息7200元,利息自还款日起顺延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18年8月2日下午3时在任丘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耿永新:本院受理原告郭敬新与被告陈彦生、第三人耿永新、郭书山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433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严中奎、吴廷友、李松志:本院受理原告王达军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刘延强:本院受理原告武淑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526民初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张永杰:本院受理原告胡亚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于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李可轩:本院受理原告许春胜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于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刘红军、蔡利威:本院受理原告刘瑞华诉被告河南亚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偿还借款本金600万元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大连瑞恩通信有限公司旅顺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利志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0212民初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闫春梅:本院受理原告高国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0212民初2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丁胜:本院受理罗朝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川2021民初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许红亮:本院受理原告闫彩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432民初41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刘勤政(又名刘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杨天堂诉你及朱艳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8月20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刘攀: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坡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281民初9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林世树:本院受理原告张晓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281民初4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债权转让通知书北京市宝华岐建筑设备租赁中心、杨书华: 王金明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981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经王金明与王德全协商,已经把(2017)冀0981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的权益转让给王德全,因无法通知你们,现在公告告知你们此判决书的所有债权已经转移给王德全。特此通知。 通知人:王金明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