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286期 >2018-05-09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5-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朱凤双:本院受理原告王秀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辽0921民初8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泡子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张海燕、吴飞昆:本院受理原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户自立服务中心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辽0921民初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泡子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王秀波:本院受理原告付成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辽0921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泡子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张云艳、刘红军:本院受理原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户自立服务中心诉你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辽0921民初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泡子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刘树旺:本院受理沈际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邓晓军、何兰:本院受理原告刘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川1324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陈晓军:本院受理河北张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书、举知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张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北县支行诉樊志霞、王英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722民初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罗燕飞、路彩林:本院受理原告白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78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唐波、唐树喜、段秀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淮安中天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6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郑青云、郭丽玲: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王翟成、王香、尹希奎、王良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826民初92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纪保成、洪苏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诉你与涟水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826民初200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倪言江:本院受理原告韩志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杨义:本院受理原告吕会祥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江苏方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方建平、陈素洁:本院受理黄德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令被告江苏方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方建平偿还原告黄德中借款56.199万元;被告陈素洁对原告黄德中的上述债权在不能受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方博公司、方建平负担案件受理费8607元,公告费6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831民初27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韩炳佳:本院受理原告孟改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张金增:本院受理原告王秀环诉你和被告梁德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张学国:本院受理原告王秀环诉你和被告张保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梁清峰(曾用名梁东魁):本院受理原告梁东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黄艳妃:本院受理原告马万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岭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六盘水腾川物流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王永汪:本院受理郑桂琪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2701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2018)黔2701民初280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更正: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30日在《消费日报》的二则公告中,原“山东省菏泽市牡丹江区人民法院”应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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