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286期 >2018-05-09编印

两部门发文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刊发日期:2018-05-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

通知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通知,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宗 禾)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