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285期 >2018-05-0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5-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蔺德峰、史文正:原告王 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举证通知、权利义务通知、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更正: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9日在《消费日报》的一则公告中,原“韩建伟、商丘市弘倡寄卖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乔玉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为“韩建伟、商丘市弘倡寄卖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亓玉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特此更正。更正: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7日在《消费日报》的公告中,原“河北省口县人民法院”应为“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特此更正。周永兰:本院受理河北张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书、举知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朱岑永:本院受理原告贾培禹诉被告朱岑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开庭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张中:本院受理原告刘艳群诉被告张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周超:本院受理原告赵志云诉被告周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开庭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陈永发:本院受理关改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杨晓娟:本院受理原告吴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21民初1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沙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黄守国:本院受理原告彭继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偿还原告人民币40万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黄守国:本院受理原告彭继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偿还原告人民币120万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郭新林、萧艳美:本院受理原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豫0727民初10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徐玉秋:本院受理原告陈宏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豫1422民初157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18年7月27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李慧:原告苏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81民初252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腾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张学有:原告张秀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0381民初5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王芳:本院受理原告张昌文诉被告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38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河溪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魏雷:本院受理原告鲜大财诉被告魏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381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河溪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唐开庆:本院受理杨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信阳市商城县新华百货店:本院受理(2018)豫1503民初1163、1164号周立国、杨建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河南金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豫1503民初3380号牛天章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刘波:本院已受理原告刘晖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诉讼风险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焕英:本院已受理原告宋永兴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25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准予原告宋永兴与被告申焕英离婚;二、婚生子宋东昌由原告宋永兴抚养,被告申焕英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三、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宋永兴负担。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王中心:原告王全收与你、王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623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方运才:本院受理原告王辉诉被告方运才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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