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晓闯
鄂伦春地区地处内蒙古北部,气候属于寒温带,冬长夏短,年平均气温-0.5—4.4度,取暖期8个月,大部土地为黑色腐殖土,土壤肥沃,森林覆盖率72%,农业播种面积400万亩以上,以兴安落叶松为主的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4亿立方米,以农业和林业并重的生产结构为主,近年,注重发展旅游业。地上,数十种野生动物和数百种野生植物,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地表水97亿立方米,是少有的丰水区,水资源极为丰富。地下,蕴藏十多种矿产。自然风光独特,山川河流、湖泊湿地,星罗棋布,景色优美,值得开发旅游的景点丰富。人文景观众多,最有历史价值的是,建立过北魏王超的鲜卑祖先石室旧墟——嘎仙洞遗址,还有散落各地的远古壁画,还有神秘的鄂伦春民族和文化。地区面积5.98万平方公里,人口26万,每平方公里不到5人,属人口稀少地区。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经济
与金融服务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末,地区经济总量仍然居于全区落后状态,尤其是农业生产水平,远低于全国,农村经济处于停滞状态,气候因素,靠天吃饭,广种薄收,加之农资价格持续上涨和农产品市场受进口粮食影响低迷,种粮已经成为高风险、低利润的产业,农村经济普遍在低水平徘徊,导致新增大量的贫困人口,201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贫县。现有的农村金融不发达,在现有的金融理论和实践表明,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是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最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增加对中小企业和农户的金融支持。这些新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对改善农村金融结构,推动农村金融更好地为市场和实体经济服务,解决数量众多且劳动力密集的经济活动的融资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农村金融的发展更加需要加快理念和制度创新,在理念和制度层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发展农村金融,需要造就一批能够为中小企业、农户和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小额信贷和互助性金融组织,同时发展相关的政府和民间的信用、担保及投融资体系。近年来,当地农村金融市场也引进了一些金融机构,办理了一些金融业务,从实践上引入了小型金融机构,如内蒙古银行的乡镇支行、包商银行的“马上帮”信贷项目的延伸、中和农信小贷公司的运作和各类信贷服务咨询机构等小型金融机构组织,他们的基本特点是:经营规模比较小,且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新兴农村金融组织有不同于现有商业银行的全新机制,发展空间巨大。
但是,由于农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当地的农村金融市场始终处于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改制后,以下简称农商行)一统天下的状况,其他金融机构也开班了一些金融业务,但由于他们业务量小,难以改变目前的格局,地区信贷服务,仍然集中于农商行。
目前在全部的村屯建立了助农服务点,开展了一些基本的金融服务,比如开展了小额取现、转账、电话缴费和余额查询等服务,以及后来云POS增加的社保功能、贷款归还和农村电商金融服务等功能,但是,发展不平衡,有的服务点,常年不开展业务,有的业务开展的不全面,有的受经营者的能力、素质和思想观念制约,开展的不理想。
大部分农民,仍然赶往中心城镇办理金融业务,增加了自身的成本,排队办理金融业务的网点比比皆是,浪费了人力物力,也增加了金融网点的业务压力,损失了效率,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当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当地农商行成立于1998年,由人民银行组建成立,历史上,经历了农村信用社法人与组织体系试点改革,在明晰产权、完善经营机制、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省联社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方面进行了实践,并进行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
2003,国务院印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这标志着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论证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在农村信用社新一轮改革中,2004年,试点进一步扩大至北京、天津、河北等21个省(区、市,包括内蒙古)。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结束,组建的农商行已经于2015年挂牌,对外开展业务。
综上农村金融的主力,落在了农商行的肩上,农商行发展的好与坏,优与劣,直接影响到农村金融服务质量额高低和快慢,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项政策的叠加作用,加之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通过改革,历史包袱得到化解,金融风险得到控制,各项业务较快发展,经营状况有所改善,资产质量大幅提高,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项业务有了较快发展,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截至 2017年 底,农商行资产总额达到 34.62亿元,其中,各项贷款 18.13亿元;负债总额32.58亿元,其中,各项存款31.2亿元;所有者权益 2.04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亿元。同期,当地存款101.01亿元,贷款78.15亿元,很明显,农商行已经成为当地的最富实力的金融机构。在坚持推广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的同时,在中国银监会的督促指导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引入银团贷款和社团贷款方式,加强对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较好地满足了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通过兼并其他金融机构,使得机构实力明显增大,整合原工商银行的乡镇网点,并成功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在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上迈出了积极步伐。试点了股份制新的产权模式,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等新的产权组织形式。
三是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扶持使农村信用社在消化历史包袱和化解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1000万元,累计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近3000万元。置换或免费提供建设用地等方式解决服务场所建设,改善经营环境,各级地方政府也通过财政补贴、置换不良资产等方式,对农村信用社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扶持和自身努力,农村信用社多年积聚的历史包袱和风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化解。
四是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大幅提高,盈利能力有所增强。2017年底,农商行不良贷款6129万元,不良贷款率为3.38%,资本充足率为12.58%。
五是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提升。政策支持带来的农村信用合作
社财务状况的根本改善,同时,改制为农商行后,建立了一整套良好的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而目前的状况,改制后,农商行更贴切了农村市场,更接近了广大农民,所开发的信贷产品,更适合农村和村民。 深度贫困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农村地区金融体系缺失是普遍现象,就全国而言,发达地区大都不完全具备科学的金融体系,欠发达地区,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难上加难。尽管如此,我们把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作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远目标,并坚持落实。首先是倡导拥有一个管理科学的监管者,还有一大批适度竞争的经营者,还有一大批素质优秀的服务需求人,其次是拥有优良的服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政治环境。目前,缺乏的是适度竞争的经营者,难以改善一家独大的格局,这对于服务需求者是非常不利的。建议引进合格的竞争者,建立制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扶贫的科学定义尚需完备。当地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近年抓的越来越紧,而金融扶贫的工作,也在紧随政府的脚步,积极跟进,但是,由于金融资金的特殊性和政策性,与扶贫工作,始终没能做到无缝衔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金融扶贫的定义、理论和实践上的认识,存在巨大的差异,比如扶贫信贷政策的制定上,仍然把抵押和质押作为首选信贷条件,保证作为重要的条件,也时不时的作为信贷的要件,不能切合实际开发适合扶贫的信贷产品。其次是商业信贷和金融扶贫信贷,没有明确的界限,执行中,一旦出现不良贷款,管理者,难以区分,是因为政策导致的损失还是经营管理不善形成的损失,责任划分不清,责任追究难以执行,严格信贷责任追究终身制的条件下,扶贫信贷产品难产。最后是金融扶贫和政策扶贫的政策衔接不通畅,表现在条块管理的纵横向,沟通不通畅,比如商业银行的信贷目标和地方政府的脱贫攻坚目标的不对接,扶贫产品的设计严苛,具体落实难,特别是当地的土地确权难以开展,存量400多万亩的土地,大部分是没有土地权证的国有林地开发而来的,在林地之争中,经常出现耕种了十几二十几年的土地,权属依旧是国有林业用地。这样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是耕种土地的人,权属不明确,无法抵押,即便抵押放贷,出现纠纷,难以保全资产。综上,建议建立单项金融扶贫考核机制,建立适合本地区的金融扶贫正向激励机制,金融机构自上而下,建立区别于商业信贷考核指标体系,地方政府部门,把通过各个渠道争取的扶贫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变为金融市场机制下的竞争式的扶贫,把扶贫资金市场化,把资金直接投入模式,变为资金鼓励和引导模式。(三)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传统的信用信息体系,以不动产为主要载体,辅助以流动性指标评价,授信规模主要考虑偿还能力和资金流动性偏好,而农村,村民除了上述考量指标外,还应该增加一些软指标,比如邻里关系、喜好厌恶、是否赌博和酗酒、借用钱款是否如约归还、家庭是否和睦等指标,作为辅助考量指标,赋值考核,增加或减少其授信额度,从而把难以进入信贷视野的人群,纳入信贷支持的范畴,增加农村传统意义上无法取得信贷支持的群体范围,特别是由于抵押担保不足,解决有想法有前景项目的贫困群体的资金不足,切实解决贫困人口能够成为信贷承担着的主体,落实国家进准扶贫政策。(四)贯彻和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普惠金融,不仅仅是指降低贫困人口信贷成本,也包含更深更广意义上的金融服务,为偏远落后地区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基础金融服务,如开销户、结算、缴费、存取现金、理财、自助服务、各类业务体验、贵金属存管和买卖等等,这些基础金融服务,应该是辐射到所有群体,而不仅仅集中在中心乡镇,让便捷的金融服务随处可见,让最偏远的村民,与城里人享受均等的金融服务。(五)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地方党政领导重视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保障了金融生态环境的正常化,在金融体统建立了一整套良好的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是金融从业者的责任,也是地方党政部门的责任,不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是地方党政抓经济工作的根本,各级党政部门,深刻认识到抓住金融不发生风险这一要务,始终把金融工作的稳健运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近几年,从规范保险公司的运营,到下大力气处置不良贷款,到打击非法集资和不法金融业务,到出台倡导和鼓励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得巨大的成效。各家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联合公布不遵守诚信的黑名单,震慑了一大批老赖,净化了金融生态环境,强化了诚信意识,金融诚信环境日趋向好。(作者为内蒙古鄂伦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