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将按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前两批遴选培育提升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推荐工作。
《通知》对推荐条件进行了公布。单项冠军企业分为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其中,本批次培育企业遴选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要求是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全球前5位且国内排名第1位的企业。
据悉,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主要条件包括: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优先考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的产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经营业绩优秀;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邵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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