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263期 >2018-04-04编印

一卡通充值超1000元需登记身份证件信息
刊发日期:2018-04-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交通部制定出台的《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4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交通一卡通的有效期限,并向社会公布。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强调,对于一次性充值交通一卡通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应当登记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留存其复印件或影印件。此外,用于互联互通的交通一卡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交通一卡通标识使用标准,统一使用“交通联合”标识,并采用全国统一的发卡机构注册识别码(IIN)。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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