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259期 >2018-03-29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3-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刘亮亮、刘艳艳: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刘宏波、梅长晖、姜欢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我院作出(2016)豫0322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刘宏波对该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刘宏波的上诉状及地址确认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刘平:本院已受理原告陈继红、刘锦福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时献军:本院受理原告许昌长通特种塑料管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届满后三日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乐勇:本院受理原告杜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雷占锋、张金软:本院受理原告冯信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届满后三日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刘茂勇、张新华:本院受理邢正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王传科:本院受理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王竞争:本院受理王永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赵名成:本院受理周荣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王树兵:本院受理王翠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李明:本院受理原告冯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卢继元、王梦强、刘磊、冯猛、李恒、李冠军、刘子缘:本院受理原告白美娜诉被告谭磊及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白美娜及谭磊提交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板桥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李国华、王香梅、李方:本院受理原告宋艳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豫1702民初836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限你兹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李竞争:本院受理原告凌燕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702民初954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限你兹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张常建: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702民初882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限你兹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黄麦收:本院受理原告朱建民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702民初961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限你兹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丁铁龙、王改名:本院受理原告王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02民初6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岭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唐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唐琪植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丁世民:本院受理的原告司美玲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426民初522号一案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年6月20日8时50分在本院王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孙大钟、王微微:本院受理的原告龚建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426民初196号一案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年6月20日9时在本院王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