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地方总第4256期 >2018-03-26编印

金寨特大盗窃挖掘机电脑主板案告破
挽回损失近70万元
刊发日期:2018-03-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月2日,金寨县公安局成功抓获1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破获1串特大盗窃挖掘机电脑主板、显示屏案件,为被害人挽回近70万元经济损失。

1月16日,金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江店新城区东环路施工工地负责人报警称:1月15日夜,该工地停放的13台挖掘机电脑主板和显示屏被盗,损失价值近70万元。

该案直接影响东环路快速通道连接线重点工程进度,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峰,党委委员、副局长詹金华高度重视,要求快侦快破,抓人控赃,消除影响。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侦破机制,抽调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精干警力成立“1.16”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现场勘察、现场访问、阵地控制、视频侦查、信息研判等工作同时紧张进行,参战民警广辟信息渠道,加强情报收集研判,网上网下同步作战。1月19日,经过综合研判发现:1名男子通过互联网出售1批成套挖掘机主板和显示器,出售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与“1.16”案件被盗物品吻合。在市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侦查员很快查明出售上述物品人员为本县前科人员刘某,侦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专案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全天候布控。刘某曾因盗窃犯罪被打击处理多次,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昼伏夜出,不断变换落脚地点,给布控、抓捕工作带来较大难度。2月2日下午,通过持续跟踪研判,刑侦、网安大队联合行动,在江店新城区某宾馆一举将刘某抓获。

刘某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和赃物去向。专案级制定详细的讯问方案,经过多轮较量,刘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了实施盗窃,并将赃物藏匿在现场附近山头1处废弃民房的犯罪事实。

为尽快追回赃物,固定证据,2月3日凌晨2时许,专案民警根据刘某交待,前往赃物藏匿地点起赃。夜间山头气温低,冰雪未融,寒风刺骨,专案民警克服严寒和疲劳,来回步行1个多小时,在梅山镇黄林村石庙组一处废弃民房中找到了“1.16”案件全部13块主板和12个显示屏。

经查:1月15日夜,刘某(男,26岁,金寨县人)驾驶摩托车到现场作案,得手后将赃物藏匿,并在网上寻找买家,待找到买家后再出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汪先杰 田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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