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春宝 口 董建伟)日前,吉林省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领导在发布会上介绍了2017年长春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2018年“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情况。
据长春市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光锐介绍,2017年长春市工商系统共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3.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5万元。以投诉相对集中及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家用电器、服装、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等16大类商品为重点,抽检商品1000个批次,合格率为89.4%。开展消费教育活动59次,发布消费警示76条,消费提示1214条。针对利用会销方式诱骗老年消费者购买商品、销售“三无”儿童玩具、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和家用电器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4次,立案查处消费侵权案件326件。此外,为加强长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工商局牵头长春市20个单位和部门,建立了长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长春市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初步形成。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长春市工商局将牵头全市食药监、质监等20个政府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联合推动,以企业为创建主体、消费者广泛参与的“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据了解,“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是长春市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列入今年的长春市政府工作报告。
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长春市工商局将开通“放心消费在长春”网站,开办放心消费教育大讲堂,设立义务监督员、志愿者服务队等,广泛提升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和认同度。同时集中行政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以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商品为重点,开展学生用品、婴幼儿用品和奢侈品类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并及时公示抽检结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及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长春市工商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商品质量、交通运输、旅游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服务等十个行业和领域,不断健全执法监管联动和大要案协作机制,依法查办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升监管执法威慑力。
长春市工商局还将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在长春市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公用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纪念宣传活动,展示企业诚信经营形象。通过假冒伪劣商品曝光、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2017年长春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揭露批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在活动现场受理咨询和投诉举报。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