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观察总第4247期 >2018-03-13编印

外卖平台食材公示仍然是少数派
刊发日期:2018-03-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毛华敏 叶德宝)面对今年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外卖平台公示食材。记者调查发现,真正按要求严格施行的商家仍然不多。

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然而,记者通过对饿了么、美团等外卖进行了比对,发现大多数的菜品,仍然没有公示原材料,做得比较好的,大多是必胜客、老娘舅等一些知名品牌的餐饮单位。

既然有明文规定,且外卖食材公示制度对买卖双方都有利,但是为什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是响应者寥寥?这可能跟商家和平台的意识有关,以及还有监管的力度有关。《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另据专家介绍,如消费者发现食材未公示,或者实际餐品原材料与公示不符,有权选择退单及向平台客服投诉。

百度外卖中的某酸菜鱼没有任何的原料公示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