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聚焦总第4245期 >2018-03-09编印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3·15”特别提示
刊发日期:2018-03-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秦志洪 □黄莉莉)在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向全社会特别提示:

一是广大消费者要树立品质消费的理念。品质消费是消费者在生活形态和服务模式中新的消费符号,消费者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二是经营者要以品质消费为指导,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

三是各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业内行风行规。消协鼓励行业组织制定优于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行业规范及行业标准,加大对业内各市场主体侵权行为的监督力度。

四是希望新闻媒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与其他社会监督机构共同形成一张消费者的“保护大网”。

五是希望相关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让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更大代价。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