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餐饮品牌往往借助各种网络营销方式快速走到消费者面前。快速的发展和消费量大,“网红”餐饮往往也意味着超负荷经营与扩张,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并不是十分成熟,可能存在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上海市食药监局于近日印发《关于下发2018年第一批可能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餐饮单位名单的通知》。该项名单是上海市食药监局通过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记录的连锁企业开店情况、餐厅消费人次、餐厅供应的高风险品种、消费者食品安全评价等相关大数据的分析,确定的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餐饮单位。目前第一批纳入的餐饮单位主要包括:短期内在本市大量开店的,可能存在超负荷经营行为的餐饮单位等(大部分为“网红”餐饮单位)。上海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标准规程(餐饮)》要求,对列入名单内的餐饮单位开展重点例行检查(全项目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 (综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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