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225期 >2018-02-02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2-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826民初10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吴健强: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4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颜士永:本院受理原告王安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6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颜士永:本院受理原告汪培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6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胡建风、朱升、杨正权:本院受理原告淮安市超越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5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李礼、王桂平:本院受理原告陈如九诉你们及陈夫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5679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逢成志、周红芹:本院受理原告徐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780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0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黄克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826民初40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王国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826民初5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刘攀: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坡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靠山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林世树:本院受理原告张晓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靠山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魏建军:本院于2018年1月3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魏向太、刘贵华申请宣告你失踪一案。申请人魏向太、刘贵华称,你于2008年2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你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魏建军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魏建军情况,向本院报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邓泽刚:本院受理原告高红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15日,举证期为送达之日起30日,本案定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镇子人民法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蒋金师、杨素兰:本院受理原告林立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15日,举证期为送达之日起30日,本案定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镇子人民法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邓晓军、何兰:本院受理原告刘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九时正在本院金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禹城爱益农展越饲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127民初2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彭定昌、蔡伟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光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经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30在本院土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1月2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隋枫申请宣告熊世仙失踪一案。申请人隋枫称,其与被申请人系母子关系,被申请人熊世仙于2010年3月14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人熊世仙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熊世仙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熊世仙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熊世仙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王征一、蔡伟明、马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光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经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30在本院土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王征一、蔡伟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光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经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30在本院土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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