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海霞 □周雨农)“国务院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在残疾人普遍盼着创业就业奔小康,但是很多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反映,只要他有了工作、有了收入,那么他的低保立即会被取消。这样就导致残疾人宁可被国家的低保养着,也不愿去工作。”江西省政协委员余颖(南昌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是一位残疾人工作者,他在政协江西省十二届一次会议联组会议中介绍,目前城镇的低保户一个人大概800元至1000元,通常一个残疾人的家庭,以3个人计算,一个月大概有3000元,基本上衣食无忧,但是却无法达到小康水平。
这样的低保政策让残疾人家庭面临不愿意、不划算的就业创业窘境,阻碍了残疾人奔小康的进程。据了解,目前,南昌市已享受低保政策的残疾人为35918人,在就业年龄段的有近23000人。据不完全统计,有就业能力,且愿意就业的残疾人在4000人左右,在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中,仅占比17%左右。
余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考察时曾表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2017年底,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在赣州抚州调研时,也强调过“在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的同时,如何帮助城市困难群众过上好日子,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人都不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民生任务。”一直以来,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保障工作一直在路上。“为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助推残疾人奔小康,我建议,江西可以学习借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中的残疾人低保政策,即‘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余颖希望:江西能尽快出台政策,对已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残疾人,在就业或自主创业后3至5年内仍享受低保政策过渡期,为残疾人提供“庇护性”就业。
此外,余颖在讨论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入“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预防康复”元素,既体现江西省政府落实国务院于日前出台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政策,也是对残疾人的关爱和重视。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江西省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在听完余颖的建议后表示,特殊人群保障问题是发展中产生的新的矛盾,需要我们以新的方法、发展的眼光、创新的理念去解决它,使人民群众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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