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217期 >2018-01-23编印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1月23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刊发日期:2018-01-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1月19日下午,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至29日在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召开,会期6天半。

会议主要议程是: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年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五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档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政协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和新期望,紧跟形势发展步伐,奋力前进,不断创新履职形式,着力提升履职成效,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团结和谐、务实进取、蓬勃向上的生动局面,开启了新时期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协履职新篇章,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了新贡献。 (闫廷 霍文睿)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