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214期 >2018-01-1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1-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李帅:本院受理原告赵梦涵诉你(2018)辽0381民初366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苟永华:本院受理原告谭素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503民初126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罗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程兆莲:原告郝建祥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矾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

▲汪术章:本院受理原告杨万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2018年4月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丰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

▲于天强: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建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责任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江军:本院受理原告李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川1024民初1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梁清伟:本院受理原告周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02民初58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王建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02民初60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黄会波、江素格:本院受理原告樊建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17)冀0525民初175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刘志华、刘冰:本院受理原告冯平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隆尧县讯拓汽车配件厂、隆尧县固城镇华夏重型汽车配件厂:本院受理的原告杨秀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冀0525民初1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隆尧县讯拓汽车配件厂、隆尧县固城镇华夏重型汽车配件厂: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士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冀0525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隆尧县讯拓汽车配件厂、隆尧县博洋新特汽车配件厂:本院受理原告杨小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冀0525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隆尧县讯拓汽车配件厂、隆尧县固城镇华夏重型汽车配件厂:本院受理原告杨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冀0525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刘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郭兰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6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郭兰兰与被告刘建国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

▲李献伟、唐秀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0526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

▲南充市高坪区德客隆生活超市 (经营者胡贵华):本院受理四川省谈雪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经营者胡贵华下落不明,超市已不存在,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川1303民初2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城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亚飞诉你与曹志民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天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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