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支国:本院受理原告龚清华、徐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渔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边建林、陈素杰:本院受理王文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留古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郑州通旭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明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双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223民初2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杨君财、杨丽波: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市旅顺口区鑫旺钢材经销处与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0212民初14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二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96525元;原告对被告杨君财的两台车床享有抵押权,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王良柱:本院受理原告王宁海诉你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王治永:本院受理原告胡静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富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红军、杨培锋、王文华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
▲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季芳、王书彩、黄国霞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
▲李安民、李正玲:本院受理陈灿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胡银平:本院受理原告张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通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李文辉:本院受理原告范新成诉你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024民初1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许东兵、刘波:本院受理原告冯俊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002民初6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宜宾市南溪区百汇超市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18)川1503民初72号原告谢石全与被告你无因管理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李玉培:本院受理原告刘俊华诉你与胡宝华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冀0526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现原告刘俊华提出上诉,你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
▲刘立祥:本院受理王永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1224民初4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四面城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孙亚丽、刘永超:本院受理原告蔡礼德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孙亚丽、刘永超:本院受理原告蔡礼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张寅生、郭玉玲:本院受理原告姜中闯诉你们及陈胜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6日作出(2017)豫1402民初527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姜中闯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孙元清:原告周贵洪、肖明富诉被告宜宾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孙元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一审判决后,被告宜宾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本院(2017)川1528民初2452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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