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207期 >2018-01-09编印

沈阳安全生产违法可微信举报
刊发日期:2018-01-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孟祥山 □ 刘婷)1月3日,记者在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厅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沈阳市安监局重新修订的《沈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开通沈阳市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

据沈阳市安监局副局长庆会利介绍,新修订的《沈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中,将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其可能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细划分为轻微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五类。

奖励等级划分依据为举报内容或线索的详尽程度、挽回经济损失数量、事故隐患的紧迫程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涉案金额和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及社会影响、可能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最高金额可达3万元。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