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196期 >2017-12-22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7-12-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吴宗运:本院审理的原告徐政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3民初5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吴宗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徐政转让费4万元,并自2016年9月16日起、以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向原告徐政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赵海:本院受理原告赵保安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孝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与你、谷凤兰、周口市建业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豫1602民初36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刘朝敏:本院受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432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柴盼盼:本院受理支继山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田学军:本院受理原告乔建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冀0423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王亚杰:本院受理原告刘振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任明海、陈剑、李浩明、毕新建、刘勇:上诉人河南省鼎龙特钢有限公司就(2016)豫1422民初145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许玉星:本院受理闫丙栋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7)冀0923民初13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

▲杜海国:本院受理原告邹四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423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临漳县瑞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高天亮:本院受理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临漳县瑞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高天亮:本院受理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陈红彬: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中原告朱建军向本院申请撤诉并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423民初17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李雷:本院受理原告李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苏0826民初521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次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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