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工商分局多措施保障“五证合一”换照收尾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2017年12月31日后,企业和相关部门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有效。 为保证企业按期换照,丰台工商分局登记科采取多项服务措施,保障“五证合一”换照收尾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在分局网站、分局和各工商各办事大厅发送“五证合一”特别提示告知书,明晰流程和时间,方便企业一目了然,对企业进行提示。 二是完善服务细节。在办事大厅并安排专人解释,进行换照指引,及时告知企业换照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三是简便办理流程,对于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只需填写好《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申请书》,即可在工商所当场换取新版执照。 四是确保高效办结。分局登记科征求分局企监科等多方意见,指导辖区工商所协助配合做好“五证合一”工作,要求不能人为设卡,保证当场换照。(刘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