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175期 >2017-11-2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7-11-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邓伯元:本院受理原告后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九时正在本院金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岳涛:本院受理原告党海亮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425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利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潘海龙:本院受理原告种俊园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豫1425民初2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利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门泽辉:本院受理吴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8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321民初1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文波、冀艳霞:本院受理原告王明亮诉王文波、冀艳霞、王凤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

▲胡夏冰:本院受理(2017)豫0727民初3431号原告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杨恒摘、刘济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冯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刘士亮:本院受理原告王世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422民初21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马汝涛:本院受理原告吴亚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422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新乡市新万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王海海、王云强、王洋洋:本院受理原告洛阳路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河南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陈根福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3民初27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陈根福车辆押金170000元;同时,原告陈根福向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其所 租 赁 的 车 架 号 为 LJD-JAA149E0270052、 发 动 机 号 为EW086648黑色起亚智跑一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河南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武睿晗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3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武睿晗车辆押金45000元;同时,原告武睿晗向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其所租赁的车架号为LZWZDA-GAIEB315671、 发 动 机 号 为18E60510544白色宝骏乐驰一辆。二、驳回原告武睿晗其他的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河南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刘世萍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豫1503民初27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刘世萍车辆押金170000元;同时,原告刘世萍向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其所租赁的车架号为车架号为LSGJB8428DY150569、发动机号123400901白色别克昂科拉轿车一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河南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李道彬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3民初27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李道彬与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二、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道彬车辆押金240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河南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郑州车得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华仲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3民初27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华仲岷与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二、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华仲岷车辆押金140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河南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高云峰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3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高云峰车辆押金150000元;同时,原告高云峰向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其所 租 赁 的 车 架 号 为 LBEC-FAHB3EZ052732、 发 动 机 号EW083499黑色现代名图轿车一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王玉芬,郭秀芹,蒋建峰:本院受理原告张改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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