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胜利 □ 陶政聪 贺瑜)11月7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就《甘肃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提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