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口 黄莉莉 记者 李俊文)日前,山西省公布的《山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将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鼓励群众对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
在整治行动中,对检查发现生产企业无证生产、非法添加、掺杂使假、擅自改变配方工艺、标签标识虚假夸大的,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对检查发现经营单位无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索证索票不全、台账记录缺失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抽检和处罚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还将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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