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视点总第4156期 >2017-10-27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7-10-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李少华、商丘市惠民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爱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402民初4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李少华、商丘市惠民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兴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402民初4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刘亮亮、梅长晖、姜欢欢:本院已受理原告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刘艳艳、刘宏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6)豫0322民初66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张月广:本院受理的原告崔廷海与被告张月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及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1月9日10时至2017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通许县商业路西段北侧金达商贸城E区4号楼35号商铺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董俊霞:本院受理原告林书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通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沙园欢:本院受理王志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栾宽:本院受理贾其兴诉你与江苏民生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1民初31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江苏民生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支付贾其兴69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吕晨山、王治国、邯郸市富禹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承德隆和碳素厂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冀0423民初1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王海彬:本院受理原告杨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霍玉亭、赵瑞花: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凯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史风军、焦素敏: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凯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十四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张利花、郜强: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凯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十六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李红梅:本院受理原告杨雪斌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花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吴国秀:本院受理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化分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2021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徐安俊:本院受理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九龙分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2021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刘英:本院受理舒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2021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洛阳志高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李延生、杨艳丽: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花妮诉李克献、杨素姣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32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温文旭(曾用名温照旭):本院受理原告孙玉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526民初6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

▲周国庆、田文杰、周欢、田欣然:本院受理原告杨书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324民初1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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