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145期 >2017-10-12编印

黑龙江全面实行“多证合一”
刊发日期:2017-10-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李修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9月28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多证合一”是在原来“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又将涉及公安、交通、旅游、食药、住建、商务、检验检疫等7个部门18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黑龙江省第一批整合范围。 会议指出,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又一重要举措。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抓好涉企证照的精简整合、大力推进部门业务协同、加强改革衔接过渡,不断完善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多证合一”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