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肖 燕
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的出台已成定局,“马路杀手”老年电动车也终于要迎来合法化?
日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董扬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证实,此前曝出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真实的、正式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很快就会出台。该草案对低速电动车尺寸、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安全、动力性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有分析认为,一旦标准出台,就相当于从国家层面承认低速电动车的合法地位,也就是说,低速电动车终于“转正”,可以正大光明地销售和使用了。
电动汽车观察家邱锴俊却认为,国标草案不仅没有“大赦天下”,而且,原本想借“规范一批”求生的低速车企,也没有了机会:按照国标草案,低速车企要么升级为乘用车企,要么被淘汰。因为,此国标定位低速电动车为乘用车,对比纯电动乘用车国标(《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低速电动车要求基本都比照乘用车,只是一些项目标准略微下探而已,而且其标准远高于目前在售的低速电动车。而目前所有低速电动车研发试制都没有碰撞测试要求;动力蓄电池以铅酸电池为主;上市前没有8000公里可靠性试验;主动安全、被动安全和一般安全的装置、结构,也没有按汽车标准来做。
尽管最终低速电动车标准尚未正式出台,但定稿若按此草案执行,低速电动车行业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业内人士指出,按国标草案,目前国内达标的企业不出5家,而据统计,目前国内生产微型电动车的企业多达200余个。换句话说,当前大多数“技术条件在国标以下、现有自行车及摩托车和三轮车以上”的低速电动车,都将被淘汰,也不可能因国标规范而获得路权。
但是,市场不会按政策的思路走。现在各地十分火爆的低速电动车市场也不可能随着国标的出台而自动规范,依然“非法”的低速电动车将继续火爆,除非国家强推国标,交通、工商等主管部门像当年执行计策国策一样严查非法低速车。因为,符合国标的低速电动车,不能覆盖原来在乡村、小城市、城郊的短途低速代步需求,市场和需求依旧存在,人们只能继续购买“非法”低速电动车。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