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团结、褚玉红:本院受理原告丁素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马传义、张春娥 :本院受理原告丁素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芦家庆、刘艳敏: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402民初40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柘城县林美电器城、王富国、张美玲: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402民初36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孔俊杰、陈晨:本院受理王军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7)豫1402民初25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蒋朋俊:本院受理青龙满族自治县振兴加油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景守林: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桂云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许昌县正和纺织有限公司、许昌和悦实业有限公司、宋盛、韩艳军:本院受理原告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山东星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吕运江:本院受理原告王乃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民初964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商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崔志伟:本院受理原告王继龙诉山东丽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晨旭、崔志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民初653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商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闫春广:本院受理原告临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罗延文、闫春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535民初1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
▲王月恩:本院受理原告王永辉诉被告王月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2017)冀0535民初2017号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13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
▲常树增:本院受理原告临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常树增、河北弘茂源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535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
▲常志辉:本院受理原告杨立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535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14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
▲张广东、李月英:本院受理韩瀚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0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陈勇:本院受理原告商丘中天纺织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402民初32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述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周业良:本院受理(2017)豫1503民初5128号中乐百花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餐饮合同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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