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资讯总第4120期 >2017-08-31编印

购车起纠纷 消委会帮调解
刊发日期:2017-08-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江苏省江阴消费维权研究社(简称“维研社”)接到熊先生投诉,自己在江阴某4S店看中一款车,听完销售介绍以后觉得不错,当场付5000元定金。等到提车时发现,销售员当初承诺的赠送“缺斤少两”。自己交涉无果便来到维研社寻求帮助,熊先生表示自己不愿买这辆车,要求退回定金5000元。 维研社接到该投诉以后将案件反映至江阴市消委会周庄分会(简称“消委会”),工作人员梳理分析案件情况,熊先生本身不是很懂车,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车辆的所有情况,不能有所隐瞒。销售人员在介绍车子的时候承诺的赠送现在却没有,明显存在欺诈行为。工作人员与该4S店负责人几经交涉,分析利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4S店承诺兑现所有赠送,在此基础上增加保险额度从50万元到100万元,将贴膜免费升级为3S膜。熊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愿意继续购买该辆车。 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前一定要清楚了解商品的实际情况,如果发现实际情况与商家介绍不符,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若遇到问题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可以向消委会或维研社寻求帮助。 (黄雷 徐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