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向东:本院受理原告解德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辽0905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
●朱义才:申请执行人宋丙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源法执字第1101-1号执行裁定书一份(拍卖),(2015)源法执字第1101号通知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2015)源民初字第47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你所有的鲁BDU188号现代牌轿车一辆。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甄老六、何端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双来与你们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蔡静:本院受理原告张显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0521民初139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林成君、王丽:本院受理原告杨国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辽0521民初168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威:本院受理原告范丽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0521民初180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吴强:本院审理的原告孙军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3民初17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吴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孙军勇借款本金159000元,并分别以136500元为本金,自2014年10月23日按年利率24%及以22500元为本金,自2016年12月30日起按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栾宽:原告贾其兴诉你、江苏民生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请求判令你支付劳务费69000元,江苏民生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于2017年10月10日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任敏、谢晓彬:本院审理的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3民初12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任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原银行信阳分行借款人民币80000元及利息19747.53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3月24日,此后的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据实结算,利随本清)。二、原告中原银行信阳分行有权对任敏、谢晓彬共同所有的位于信阳市平桥区农林路北侧平电小区院五号楼(房屋所有权证号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111516号)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