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102期 >2017-08-07编印

一份存疑的《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
刊发日期:2017-08-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 本报记者 程春生

河北省易县梁格庄镇石门店村民王海日前向本报反映,其持有政府核发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的林地被他人非法侵占,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权无果。

王海提供了《荒山承包合同》《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和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及易县国土资源局对河北省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的《处罚听证告知书》。

《荒山承包合同》是2011年石门店村委会与一位姓吴的村民签定的。另一份是石门店村委会、河北省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梁格庄镇政府共同签署的三方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村民王海向记者表示,其中《荒山承包合同》加盖的石门店村民委员会公章为涉嫌伪造的假公章。

2014年,在现任易县梁格庄镇党委书记参与下,依据假《荒山承包合同》,石门店村委会、河北省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梁格庄镇政府签署了三方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

王海提供了一份音频资料向记者说明,三方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镇长的签名并非镇长本人所签。

河北省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在《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划定的区域内建设了生产用建筑。

2017年3月期间,易县国土资源局对河北省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淀粉加工厂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河北省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1606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梁格庄镇石门店村民委员会。2、限期拆除河北省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160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3、按每平米15计算,罚款共计24090元。

而存疑的这份《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给相关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记者对王海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了实地核查。

7月31日上午,为核实王海提供的国土资源局对淀粉公司处罚的相关文件真实性,记者来到易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办公室安女士接待了记者。记者向安女士说明要查询《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真伪的诉求。安女士向记者表示,所有的处罚决定、法律文书卷宗全在土地所,局里没有备案,如果查询要去土地所去查询。记者问:“所有的处罚决定都是局里的印章,局里不备案吗?”安女士说,全是所里面打印制作法律文书,局里没有备案无法查询。当日下午,记者在土地所等了几个小时也未见到土地所主管人员。

7月31日下午,记者到易县林业局核实王海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的真实性。经易县林业局查证证明,王海提供的易林证字(2012)第0000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真实有效。

8月1日,记者再次到易县国土资源局调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真实性。该局办公室安女士告诉记者,管理干部外出,无法查询。记者无奈之下到局四楼联系局领导。四楼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易县国土资源局法制科对记者提供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真实性给予了认定。

为核实王海提供的《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相关信息,记者来到了梁格庄镇政府了解情况。镇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是依据石门店村委会与吴先生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在土地部门认可的情况下,镇政府参与了《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三方协议的签署。

王海提供的信息显示,易县地方税务局正在对河北省瑞熠天淀粉制造有限公司涉税问题进行调查。

易县县委书记杨义宝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表示,将依法查处一切违法行为。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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