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建材总第4101期 >2017-08-04编印

“浙江制造”标准《清漆竹制家具》通过评审
刊发日期:2017-08-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日前,由浙江省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牵头组织制定的“浙江制造”标准《清漆竹制家具》评审会在杭州召开,由来自浙江省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林产品检测站和国家林业局竹子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多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该标准进行了评审。

评审组指出,《清漆竹制家具》在《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等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竹制家具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按照“浙江制造”标准定位的要求,针对竹材特性,增加了设计研发、材料及生产工艺控制、出厂检验能力等内容,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甲醛释放量、浸渍剥离性能的技术指标要求,并增加了质量承诺,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该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竹制家具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符合“浙江制造”标准的“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定位。最终,评审组一致确认《清漆竹制家具》“浙江制造”标准通过评审。 (丽水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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