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台工商分局积极配合做好市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工作
近日,丰台工商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落实《丰台区关于配合做好市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的方案》(京丰办发〔2017〕24号)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筹划部署,全力深化区域环境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按照市级环境保护督察(以下简称督查组)的要求,抽调分局执法干部,专职配合做好抽查企业现场督查工作。分局执法干部与区环保局、督察组成员组成三个联合检查小组,对被督查组抽选的餐饮、汽车修理、家具加工等重点行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商、环境执法人员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别对违法商户进行了处理。 (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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