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委会周庄分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称自己在某加油站加油时,听了工作人员对燃油宝的介绍,不仅添加了燃油宝,还另购买了2组。事后消费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工作人员的介绍并不全然属实,且不全面,认为有欺骗、隐瞒之嫌。
消委会在接到投诉后,携手维研社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加油站的负责人并向推销人员了解了详细情况。对方称:关于燃油宝的功能及好处,当时已向消费者详细叙述,消费者是基于自愿购买的,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不想承担任何责任。而消费者则主张对方当时对燃油宝的功能进行了夸大表述,且没有告知自己燃油宝的缺点,是故意隐瞒,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由于当时只是口头表述,双方都无有力证据。消委会与维研社秉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努力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加油站愿意收回2组燃油宝,全额退还,消费者也愿意为已加入的燃油宝买单。 (黄雷 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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