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产业动态总第4080期 >2017-07-06编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7月1日正式实施
刊发日期:2017-07-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片仔癀”等处方工艺将受“特殊保护”,“有技无照”有望合法行医,中药材种植禁用剧毒高毒农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7月1日,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正式施行。《中医药法》出台有何重要意义,其中有哪些内容和重要制度方面的创新?

中药材种植禁用剧毒高毒农药 “中医将亡于中药”,这是近年来广泛流传于中医药界的一句话。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6)》显示,国内中药材流通基本处于“小、散、差”状态,中医药仓储设施落后,初加工与包装技术落后,储存养护技术落后,违规使用硫黄与磷化铝熏蒸的现象比较普遍。

在食药监局的飞检中,被收回GMP证书的,大多也为中药企业。中药材质量不过关导致的药材质量不符合标准,成为GMP证书被收回的重要原因。

为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是中医药法的一大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说,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对违规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中医药法》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中医药学会外科分会秘书长、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副主任医师曹建春表示,当前,中药材管理领域标准化种植养殖落实不到位,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造成有害物质残留;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备简陋,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专业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违法经营中药饮片和其他药品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严重危害公众健康,阻碍中药材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中医药法对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将促进中药产业“种好药、产好药、造好药”。

民间中医有望获得医师资格

中医药法提出:“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也就是说,今后成为中医医师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

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曹建春说,中医药法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这对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陈珞珈说,中医药法根据历史和现实实际,从法律层面肯定中医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其合法性,为保存民族医药国粹、解决我国卫生资源不足和基层中医缺乏开辟了可行途径。 云南白药等中药秘方将被特殊保护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我国对中药知识产权问题缺少研究,导致了许多珍贵古老的中药秘方外泄。例如,在20世纪后期,日本与韩国便充分利用了我国对中药知识产权缺少研究的情况,选择了我国210个经典中药秘方来生产中成药,而韩国选择了我国80多个中药秘方进行研究。

为保护中医药秘方,国家也出台相关保护条例,如《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以规避中医药秘方外泄。

目前,被列入国家保护品种的药品有2000多种,其中一级保护品种不在少数,这些保密品种都成了市场上的“香饽饽”,几乎列入保密品种序列的产品,都能获得超出亿元的销售额,如云南白药、片仔癀、安宫牛黄丸、六神丸、华佗再造丸5个国家级保密处方,在中药产品中堪称“国宝”。而这些处方保密的产品,在同类产品中销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

此次,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要求中医药保密处方进行保护。中医药法提出:“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国家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专家认为,中医药法针对性地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有利于保护那些宝贵遗产的延续和发展,促进医学界和科学界对中医药传统知识智力成果的承认、传播和利用,保障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商业化开发利益的公平分享。 (秦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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