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业界总第4075期 >2017-06-29编印

沈阳市公布首批36条营商举措
刊发日期:2017-06-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孟祥山)6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布了首批36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中共沈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连茂君表示,沈阳市的目标是确保年底前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前70名经济体水平。 此前,沈阳市已将存在差距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确定68项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调度,根据自评结果,目前,已有65项具备了年底前评估达标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接收诉求8.19万件,已经解决7.28万件,解决率88.86%。 目前,沈阳市在营商环境方面还存在很多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如设施环境的问题、物业管理的问题、医疗教育均等化的问题等,需要不断改进。对于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责任人,沈阳市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