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074期 >2017-06-28编印

优化口岸核心能力建设 切实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刊发日期:2017-06-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年来,从SARS到寨卡病毒,从一个国家到全球几乎所有大洲的迅速蔓延,全球健康安全有赖于各个国家对威胁健康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都有能力发现、评估、报告和响应,《国际卫生条例(2005)》首次从国际法层面明确提出了对各缔约国,尤其是指定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的核心能力建设要求。2007年5月14日,我国在第60届世界卫生大会开幕当天发表声明,《国际卫生条例(2005)》适用于中国全境,全方位完成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是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义务,也是体现中国负责任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

一、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取得的成效

自《国际卫生条例(2005)》生效以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口岸实际,整体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统筹规划、积极创新、稳步推进,2014年,所有在运营的259个对外开放口岸核心能力全部达标。各地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发展卫生检疫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一些适应工作实际的监测模式,国际卫生机场、卫生港口发展势头良好,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广州白云机场等十一个机场先后被授予“国际卫生机场”,2008年张家港成为全球首个国际卫生港口,深圳盐田港及广州南沙港也紧随其后,2012年厦门成为全国首个“国际双创卫”城市。高等级实验室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初具规模,口岸通关速度明显提高,发现传染病、媒介生物、放射性超标物品数量明显增加。通过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能力大幅提升,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安哥拉黄热病、寨卡病毒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处置都是实证,2016年,为有效防止黄热病输入引起疫情扩散,中国政府紧急组建一支由质检总局业务骨干组成的卫生检疫10人工作组,赶赴安哥拉首都为海外公民进行疫苗接种等防疫工作,积极与安哥拉政府部门沟通,有效协助安哥拉卫生部门开展疫情防控。

二、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也在审视和反思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核心能力建设整体水平尚待提高,各局差异较大。经济发达的沿海口岸结合自身情况所制定的新监测模式是否适用于设备陈旧、资金不足及缺乏高水平人才的内陆口岸,如何借鉴这些经验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二是实验室能力尚未满足《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要求。重点实验室比例少,为口岸疾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实验室从口岸地域配置、数量、检测能力和适应未来可能输入的化学性、生物、核与辐射等有害因子的检测任务的客观需求已经严重滞后;三是卫生检疫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须进一步提升。“大卫生”预防思想还没有完全建立,预防医学知识结构淡化、老化,面对公共卫生事件新发传染病、生物恐怖等事件时,卫生检疫人员的识别和处理相对模湖,不能完全做到胸有成竹,处理能力不够;四是国家核心能力的多部门合作模式尚未完全形成,在广度和深度方面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做好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境卫生检疫法律法规。(二)加强要素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一是卫生检疫技术建设。二是卫生检疫人员能力建设。三是卫生检疫工作机制建设。(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漳州检验检疫局 黄海国 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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