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互联网消费金融披露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这个标准体现了行为治理的理念。”日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在由金融城主办的“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上介绍,接下来将从行为治理入手,穿透业务实质,通过披露产品、息费情况、催收方式,来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她同时介绍,未来还将针对催收问题出台相应标准,以提升行业的合法催收意识。
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前景,陆书春表示,该领域空间广阔,动力充足,但同时也需关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三个问题。
首先,需要关注新增授信领域的信息覆盖问题。当下,金融信息还缺少相应的共享机制,在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借新还旧、拆东补西的现象催生了庞大的借贷群体,其中的有些人可能不具备偿债能力,但却享受着信贷服务,如此前校园贷暴露的一系列问题。
其次,目前部分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没有抵押、担保,坏账率很高,有些机构为了覆盖成本进而提高贷款利率,甚至超过了年化36%的红线。此外,这些机构在发售产品时也存在信息不透明、息费不分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前期识别不清,为后期的暴力催收埋下隐患。
最后,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的监管政策。随着金融活动与科技深度融合,一些界限不清的事情正在冒头。“比如,助贷机构究竟要如何监管?再比如电商赊销,一些电商没有金融牌照,却通过贷款赊销将风险传递给供应商。”陆书春说,因此,相关的监管政策还需进一步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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