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角总第4066期 >2017-06-16编印

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之路充满阳光
刊发日期:2017-06-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编者按:要把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深入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支援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农业部最近印发的《“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要发展到2000万人。吸引“新农”、提升“老农”、储备“知农”是我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手段。

当前,一批能创新、敢创业的“新农”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引领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正成为创业创新的沃土,工商资本的进入,“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业态催生一批新农人,一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以及农业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新产业,有力促进了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村融合发展

近日在太原举行的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推进会上,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表示,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以上。

据介绍,2012年以来,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国共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400多万人,大多成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

廖西元说,目前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规模超过1400万人,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先导力量;今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5亿元,重点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全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以上。

廖西元建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坚持“产教融合、创新模式、完善制度、提升质量、强化效果”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参与培训工作,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到城市务工,导致农村务农劳动力数量大幅减少,农村“空心化”现象十分普遍。“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谈种地”已经成为极其现实的问题。

“未来谁种地,怎样种地?”成为一个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着力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一个关键。 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幼儿园

为进一步缓解师资短缺,甘肃省政府日前出台《2017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其中将引导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的村级幼儿园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同时由甘肃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公建民营是甘肃省为发展农村幼儿园创设的特色办学模式。在不改变农村公办幼儿园国有资产属性的前提下,甘肃鼓励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社会人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中小学富余教师、乡镇幼儿园园长等力量,以公建民营的形式参与办园。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公建民营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甘肃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学前教育的短板依然是师资短缺,希望进入村级幼儿园的高校毕业生在接受专业培训获得幼教从业资格后,能够成为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中坚力量。 18省份将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确定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试点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在建设内容上,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将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

对于试点立项条件,通知明确,试点立项应功能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较优,生态环境友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带动作用显著,运行管理顺畅。其中,在功能定位上,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全域统筹开发,全面完善基础设施。在政策措施方面,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举措,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据悉,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2017年,财政部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