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
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和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赞誉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代理(生产)的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涉及的标示代理(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
1.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水透亲肤防晒液(进口国澳大利亚);2.广州赞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信堂美白防晒露;3.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涉嫌假冒);4.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索芙特冰极清透防晒乳;5.广州市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妮尔美白防晒霜(涉嫌假冒);6.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兰亭防晒露;7.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黛?蒂安娜丹芝防晒露(涉嫌假冒);8.杭州韵澜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诗珀樱补水美白防晒露;9.汕头市英格丝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佳蕾芝晒晒白亮颜防晒乳;10.广州雅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升防晒霜;11.普宁市嘉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爱诺美白防晒霜和爱诺水嫩防晒霜。
二、上述产品的代理(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广东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代理(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代理(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食药监总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霉菌检出值超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通告称,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冷冻饮品、饮料等10类食品446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均为霉菌检出值超标。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通告,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天猫(网站)商城天猫超市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市西域华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丰疆物语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仁,霉菌检出值为360CFU/g。这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13.4倍。
天猫丝路亚心旗舰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丝路亚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品的新疆乌鲁木齐市兴华腾工贸有限公司西山加工厂生产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为130CFU/g。这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4.2倍。
1号店自营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武汉金绿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薄皮核桃,霉菌检出值为200CFU/g。这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7倍。
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徐州馆销售的标称徐州市团结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淀粉(分装),霉菌检出值为620CFU/g。这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5.2倍。
食药监总局已要求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相关省级食药监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立即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将入网经营者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