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郭楚洋 韦荣兵)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近日出台《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将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开展租赁型保障住房“租房券”、销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券”试点,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据了解,试点工作主要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房券”和“购房券”。有关专家表示,政府投资建保障房要使用大量资金,并且在后期管理成本较高,如果推行“租房券”和“购房券”,政府只需限定补贴数额和申请条件即可,这种方法节省了大量公共资源,进一步确保公平。目前,国内有部分城市已实施发放租房券模式,在执行过程中对城区房屋征收、城市建设、回迁安置工作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