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打假总第4056期 >2017-06-02编印

美容院洗脸套路须提防
刊发日期:2017-06-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口市美兰雅妃美容院因欺诈消费者被工商部门罚款10万元并吊销执照判罚过重一案,经一审和二审开庭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该美容院虚假促销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条款规定,构成欺诈;其欺诈行为,对消费者的身心和财产造成损害,并产生恶劣社会负面影响,而且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时,拒绝提供违法所得凭证,导致无法查明违法所得,均属情节严重,符合依法从重处罚情节。

案情回顾:2015年9月1日至10月9日,位于海口市明珠广场的海口美兰雅妃美容院明珠店举行“免费化妆品领取”和“免费洗脸体验”促销活动。在此期间,消费者高女士和杨女士在逛街时,被该店一男子以“免费化妆品领取”为由带到该美容院,工作人员分别把两人安排在不同的房间内洗脸并测试皮肤。进行皮肤测试时工作人员开始向她们推销并要求办卡,并谎称“另一个同学已经办理,洗去脸上的东西需要不动半个小时,不然内分泌会失调”,并不准她们使用手机相互联系。最后高女士和杨女士各花690元办理了美容卡。

同样的遭遇也发生在另外两名消费者身上,郑女士和吴女士也被以“免费洗脸”为由拉到这家美容院。两人一进店就被工作人员把脸弄黑,进而威胁要交费才能洗掉,否则会毁容。她们不得不为此支付了870多元的费用。郑女士认为该美容院属于威胁消费者强制消费,要求退款遭到拒绝后,投诉至当地工商部门。

案件处理: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美容院展开调查,发现美容院派工作人员在明珠广场附近以“免费领取化妆品”或“免费洗脸测试”为幌子拉人入店,然后在消费者脸上进行测试,接而以恐吓等手段威胁不洗掉脸上的东西“会毁容,内分泌失调”,进而诱导消费者美容和办卡消费,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经调查取证后,工商部门认定该美容院以虚假、夸大、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诱导消费,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属欺诈行为。在调查过程中,美容院拒绝提供违法促销营业收入记录、账册等凭证。

海口市工商局作出了对该美容院处以1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