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资讯总第4051期 >2017-05-25编印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消费者协会帮游客快速维权
刊发日期:2017-05-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杨先生在某网上预订丽江市古城区某酒店两间房间,并且成功付款540元。杨先生到实地后发现酒店并非品牌酒店而是一家招待所,且住宿条件也与网上宣传不符。杨先生认为该酒店存在虚假宣传、欺诈行为,随即投诉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消费者协会。 接到杨先生投诉当天,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即直接到该涉案酒店实地调查核实。经查,杨先生投诉情况属实。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杨先生成功全额退款。 丽江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现场办案、快速处理,体现了以消费者为本的服务意识。网订酒店货不对板,甚至有消费者到后无房可住的情况,网售服务质量如何保障需要经营者负起责任。 (江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