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信息总第4045期 >2017-05-17编印

“歪脖子树”引纠纷 民警协调解纠纷
刊发日期:2017-05-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金寨县汤家汇派出所接到汤家汇镇茅畈村蒋湾组蒋某报警称,镇里在拓宽村级公路时,把他家门前一棵歪脖子皂荚树挖了,派出所如果不管的话,他要把公路栏起来,谁也不要通行。 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警,经查;2016年冬汤家汇镇政府为了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方便村民的出行,拓宽村村通道路。茅畈村级公路拓宽时经过蒋家门前,一棵歪脖子皂荚树占道无法施工,当时蒋某不在家,蒋的叔叔老蒋同意了,说是修路造桥是积德,是大好事。路修通了,摩托车、汽车都可以开进自家门了,但蒋某春节打工回家,发现门前的歪脖子树没有了,特别是今年1月,蒋某的嫂子因为家庭争吵上吊自杀,一家人都认为修路砍了歪脖子树,引起了家遭厄运。蒋某及哥哥多次到村,到镇政府,要求政府赔歪脖子树,说是皂荚树在大别山区是稀有树种,这棵树有50年了,是二级古树,政府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或者赔树或给5万元赔偿。5月8日,派出所把镇村干部、司法所、林技站、修路企业和蒋家兄弟请到警民调解室,让其各抒己见又讲情讲理讲法。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制宣传和亲情疏导,蒋家与工程施工方达成了协议,最终握手言和,化解了一起民间纠纷,得到了群众和党委政府的称赞。(记者 朱喜 □ 李广宇 朱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