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014期 >2017-04-07编印

浙江工商助推剿灭劣V类水
刊发日期:2017-04-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全力助推剿灭劣V类水大行动的若干意见,从强化准入管理、合力查处无照经营、加强监管执法、联合惩戒违法排污企业等方面推出八项举措。《意见》明确,工商部门将严格把好限制类、禁止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准入关。根据地方政府提供的住所负面清单,对位于水道两岸的企业,从严审查其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对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依照前置审批文件予以登记;无前置审批文件或无合法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依法不予登记。强化简易注销工作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达不到节能环保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决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曾庆华 沈雁 姜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