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丰台工商分局接到斐乐(FI-LA)商标权利人委托代理人举报,反映在丰台邻枫路1号有商户存在销售侵犯斐乐(FILA)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组织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涉事地点进行检查。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商户正在现场举办品牌特卖会,在特卖会上,有斐乐(FILA)牌服装正在以最低二折的价格搞促销。经斐乐(FILA)商标权利人委托代理人现场鉴定,商户现场销售的1000件斐乐(FILA)牌服装均为假冒,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以上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进行了扣押,并约见当事人于指定日期携带相关材料到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丰台工商分局提醒各位消费者,对待各种促销销售行为,要谨慎对待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现场挑选商品要仔细,购买商品后要保留购物小票以便后期遇到问题时进行维权。 渠忠涛